食用番茄等作物111年9-10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公告

公告屏東縣為辦理食用番茄等作物111年9-10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2月7日農授金字第1115085468A號文公告
主旨:公告屏東縣為辦理食用番茄等作物111年9-10月高溫乾旱農業天然災
害低利貸款地區。
 
公告事項:
一、 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5項所定情事。
二、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及項目: 萬丹鄉、食用番茄。
三、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本會信用部提出申請。
四、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農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建、復耕需要覈實貸放。
相關業務詳情請洽信用部授信777-200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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