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半年免息 協助受災農漁業者度過難關

※依據農業部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農授金字第1147466758號函、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農授金字第1147466771號函、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農金字第1147466739A號公告辦理
   114年丹娜絲颱風造成農業災損嚴重,農業部為協助受災農漁業者災後復耕、復養及復建,減輕其財務負擔,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與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半年免息,由農業部補貼,共同相挺農漁業者度過難關。

☆相關申辦問題,請洽詢萬丹鄉農會信用部授信窗口。電話08-7772007分機118。

☆天災貸款:免息期間自114年7月14日起至115年1月13日止。但因114年丹娜絲颱風受災申請之天災貸款,自撥貸日起6個月內,利息免予計收。

☆農企業災貸:新貸案件自撥貸日起6個月內,利息免予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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